发表于 2012-9-24 07:25:36
我的啦嘿嘿lnegasl 发表于 2015-3-7 21:11:57
楼主{author}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uZuXgOTV 发表于 2015-3-9 07:04:55
楼主{author},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ifvKTFON 发表于 2015-3-9 07:05:59
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oqAySekl 发表于 2015-5-10 19:28:30
楼主{author}是超人 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 好水鱼 发表于 2015-6-4 07:21:01
哥最喜欢这种人气少的帖子,火了我是前排,沉了也是我弄沉得,顺便还能求个粉之类的,稳赚不亏brfxtiw 发表于 2015-6-4 21:04:39
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白虎精 发表于 2015-6-12 11:52:09
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fight火舞 发表于 2015-6-29 06:07:18
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天杀的 发表于 2015-7-15 12:49:08
{author}很好哦 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