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情妹 发表于 2015-6-20 18:48:33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

uviflpb 发表于 2016-1-22 08:57:42

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

孖烟囱 发表于 2016-1-23 08:56:05

楼主{author}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ceZhqTVM 发表于 2016-1-23 16:57:47

在逐行逐句地看完此帖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压抑的喜悦,震动了整个生命!怎会有如此精妙绝伦的好贴?

清纯 发表于 2016-1-27 20:23:21

{author}很好哦 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

反感功夫 发表于 2016-1-30 15:50:22

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

半农 发表于 2016-2-15 00:15:01

楼主{author}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

小师妹 发表于 2016-2-22 19:05:47

很不错 楼主{author}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

yjcboy237 发表于 2016-2-29 21:38:39

哥最喜欢这种人气少的帖子,火了我是前排,沉了也是我弄沉得,顺便还能求个粉之类的,稳赚不亏

D.K 发表于 2016-3-12 18:03:38

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
页: 1 2 3 4 5 6 [7] 8
查看完整版本: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 单元应解聘避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