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博客状告《知音》杂志盗用文章一审胜诉
2008年,曹女士在新浪网以“夏日紫罗兰”为网名开了博客,并在此后获得了新浪网“草根名博感情十大新锐”等多项荣誉,博客点击量高达数万万。更让曹女士感应愤恚和冤枉的是,本来被网友视同“贴心姐姐”、当做感情倾吐对象的她,由于这事,成了网友“声讨”的方针,“名声大损”。2010年3月,本报曾就此事进行了独家报道。
2010年1月6日,曹女士依据一位女网友的倾吐,写下名为《惊讶老公的小三竟然如斯纯洁魅惑》(下简称《惊》)的博文。“3月11日,女网友打电话质问我怎样把她的故事卖给减肥药厂,还登上了杂志。”随后,曹女士发明本人的博文发在《知音》杂志上,被更名为《幸福坍塌,如仙的钢琴教员让我一败涂地》(下简称《塌》),成了减肥品告白软文。“原文照搬后,结尾还多了一段情节。说我文中的女主人下定决心离婚,然后用了广州绿瘦公司出产的绿瘦D款减肥品,竟然女性魅力焕发,身边逃求者趋附者众。”曹女士说。
昨日,记者登录知音网看到,曹女士的博文确有多篇被转载,此中一些博文在网页中说明来历为“夏日紫罗兰的博客”,而有些则说明来历为“新浪女性博客”。
曹女士说,目前,她曾经在巩义市公证处对她博客中1000多页博文进行了保全公证,并起头动手汇集证据,下一步,她筹算将对涉嫌侵权的网站提告状讼。
对此,曹女士不服,目前已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曹女士认为,一审法院只判令《知音》对她承担遏制侵权的民事义务,而根据告白法的划定,《知音》杂志社没有尽到审查义务,涉嫌违反《告白法》,要求法院支撑她一审全数诉求。
最终,市中院一审讯决,湖北《知音》杂志社当即遏制出书、刊行含有涉案做品的《知音》杂志;广东绿瘦减肥公司判决生效30日内在《知音》杂志上登载道歉函,向曹女士公开道歉,并补偿2万元经济丧失。
对于曹女士提出的补偿经济丧失11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在现实丧失和广东绿瘦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情况下,裁夺补偿经济丧失2万元。
出名博客中的感情博文被窜改后,“变身”成为减肥告白。博主曹女士将侵权的杂志社和减肥药厂告上了法庭,索赔11万元。1月3日,记者获悉这起“河南博客维权第一案”一审终结,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讯决:药厂补偿2万元,并在该杂志上公开道歉。
因为讨要说法无果,曹女士将《知音》杂志社、广州绿瘦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补偿11万元(此中含1万元精力丧失费);遏制加害她的著做权,判令被告在《知音》杂志上书面报歉,在新浪网公开报歉一个月。
“不只仅是杂志侵权,我发明我的博文还在网上被大量转载”。昨日,曹女士告诉记者,为了维护在虚拟收集上的合法著做权,她决定再次拿起法令兵器。
认为侵权的杂志社也该当承担补偿义务,曹女士提起了上诉。同时,曹女士还发明本人的博文遭不少网站盗用,决定再次拿起法令兵器维权。
曹女士说,在维权过程中,她发明湖北知音网站从2009年起头,先后转载了她100多篇博文。“此中有90篇说明了做者来历,有近40多篇未标注我的名字。并且,从2010年3月我发明《知音》杂志刊载侵权告白后,曾经明白在博客和博文处声明‘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但知音网站却一曲继续转载我的博文,此中一些还以知音网感情专家级感情答疑的形式涌现。”
法院认为,《塌》文取《惊》文的人物、故工作节基本不异,《塌》文约有2200字,此中约有1600字取《惊》文完全不异。因而能够认定广东绿瘦的《塌》文系抄袭、抄袭曹女士的文章。
看完楼主的帖子,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复,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希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