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2-10-16 01:17:57
谢谢楼主啊!发表于 2012-10-16 01:17:57
好帖子,要顶!发表于 2012-10-16 01:17:57
哈哈 我支持你xxcmtxw 发表于 2015-2-28 17:20:20
说的非常好 说的好啊!我在xx社区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不爱张扬 发表于 2015-2-28 19:25:57
帖就是要顶 在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我爱你BMW 发表于 2015-3-22 17:05:57
很不错 楼主{author}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r44e00p 发表于 2015-3-25 10:09:32
苍天之下,厚土之上,竟有如此奇人异士、文人墨客!讥讽于谈笑间,笑骂于无形中,层次之高,境界之深,非我等所能匹及,偶像啊!!!仿高人此文,照作一篇,以表仰慕之情。tjmujeu 发表于 2015-3-30 11:26:37
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cqxmmnn 发表于 2015-4-11 04:56:44
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SFFKwTEs 发表于 2015-4-18 13:46:24
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