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adhdq 发表于 2016-2-23 12:09:34
很不错 楼主{author}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车迷婆婆 发表于 2016-3-8 08:50:45
苍天之下,厚土之上,竟有如此奇人异士、文人墨客!讥讽于谈笑间,笑骂于无形中,层次之高,境界之深,非我等所能匹及,偶像啊!!!仿高人此文,照作一篇,以表仰慕之情。timyoyo 发表于 2016-3-19 07:34:12
帖就是要顶 在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胸多骨少 发表于 2016-3-19 16:21:35
{author}阁下莫非就是当年华山论剑武功独步天下罕有其匹号称一朵梨花压海棠的少林寺智障大师收养的小沙弥低能的爱犬旺财踩扁的蟑螂小强曾滚过的一个粪球?xMJJgEDA 发表于 2016-3-26 22:18:45
{author}很好哦 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小毛毛 发表于 2016-3-27 13:22:18
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guobjgi 发表于 2016-3-31 18:30:20
楼主{author}是超人 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 好蜜糖 发表于 2016-8-16 14:58:58
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fatboylxh 发表于 2016-9-15 18:27:31
楼主{author}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505255943 发表于 2016-10-20 00:40:07
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