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OM 发表于 2016-3-2 08:27:38
哥最喜欢这种人气少的帖子,火了我是前排,沉了也是我弄沉得,顺便还能求个粉之类的,稳赚不亏大树 发表于 2016-3-9 13:20:40
LZ{author}真是人才 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有文化的流氓 发表于 2016-3-11 05:38:13
楼主{author},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阳光假日 发表于 2016-3-14 19:37:07
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昌少 发表于 2016-3-20 00:29:15
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rvseaa 发表于 2016-3-27 19:49:20
苍天之下,厚土之上,竟有如此奇人异士、文人墨客!讥讽于谈笑间,笑骂于无形中,层次之高,境界之深,非我等所能匹及,偶像啊!!!仿高人此文,照作一篇,以表仰慕之情。adblbj 发表于 2016-4-3 22:02:06
{author}很好哦 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广欣usv 发表于 2016-8-7 08:04:52
很不错 楼主{author}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咩咩su 发表于 2016-10-14 07:21:02
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