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2-11-4 20:49:32
没有医保和寿险的,天黑后请不要见义勇为……发表于 2012-11-4 20:49:32
楼主的内容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jocelee 发表于 2015-3-23 12:18:28
哥最喜欢这种人气少的帖子,火了我是前排,沉了也是我弄沉得,顺便还能求个粉之类的,稳赚不亏肥猪仔 发表于 2015-3-29 12:19:41
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林肯cd 发表于 2015-4-13 19:43:31
楼主{author}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heman1 发表于 2015-5-2 10:11:03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DAVID谢 发表于 2015-5-3 05:30:37
{author}很好哦 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咩咩咩 发表于 2015-5-16 21:34:32
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济南贝贝网 发表于 2015-5-20 20:33:31
楼主{author},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chocolatecrg 发表于 2015-6-4 17:57:20
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