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8-1-18 06:38:31

新浪女性情感写手文章被私自转载网络公司掏钱补偿

  城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经营的网站擅自转载曹某博客文章,侵犯了曹某的著作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经过法官调解,最终被告给付曹某每篇文章补偿金1000元。。
  中国甘肃网12月1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许沛洁)12月17日,一起网络博客侵权案在城关区法院的调解中尘埃落定。
  原告曹某系新浪女性情感十大草根写手,在博客中声明“博文版权所有,未经博主书面允许,谢绝一切个人、网站、纸媒转载。如有任何转载引用请预先协商并获取授权。剽窃必究!”。2012年3月,曹某发现自己的文章竟被他人擅自上传,数量多达34篇。之后,曹某将甘肃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城关区法院。

cuurkfe 发表于 2018-1-18 16:35:58

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taeimq 发表于 2018-1-19 08:22:25

真心顶 大师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使我等网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 难得一见的好帖

陈公主 发表于 2018-1-19 13:06:28

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

极地小黑 发表于 2018-1-27 12:58:22

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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