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8-9-18 00:54:53

广西柳州现“鸳鸯判决书”法院称已介入调查

  此后,郝先生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6月26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郝先生发现二审法官所持的一审判决书与被上诉人出示的判决书不同。至此,确定(2017)桂0223民初676号民事判决书系一份“鸳鸯判决书”。
  中新网柳州6月27日电 (周潇男)文号一样的两份判决书,判决结果却存在差异,判决金额相差15万元。两份判决书均出自同一家法院,目前,该法院针对此案已经启动了相关程序,将对此事进行干预。
  记者查阅发现,两份判决书存在事实和判项不一致的情况。其中,一份判决书显示判决被告郝先生归还原告广西鹿寨渝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农商银行)1975930.30元,另一份判决书显示判决被告郝先生归还原告渝农商银行1825930.30元。
  中新网记者与鹿寨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取得联系,一名覃姓工作人员称,目前法院已与当事人郝先生取得联系,请他到该法院协助处理此事,但至今未果。同时,该院纪检组已经启动了相关程序,此案有望发回重审。(完)
  近日,当事人郝先生向中新网记者提供两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判决书的文号为(2017)桂0223民初676号,出自广西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法院,同一案号,同一审判长,均有“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的字样,且盖有“鹿寨县人民法院”的公章。

butterfly 发表于 2018-9-19 09:47:29

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su355900117 发表于 2018-10-1 14:56:14

LZ{author}真是人才 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济南贝贝网 发表于 2018-10-25 03:57:55

楼主{author},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

gLGyFTdi 发表于 2018-11-5 03:28:45

看完楼主的帖子,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复,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希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

小凡 发表于 2018-11-5 03:41:13

苍天之下,厚土之上,竟有如此奇人异士、文人墨客!讥讽于谈笑间,笑骂于无形中,层次之高,境界之深,非我等所能匹及,偶像啊!!!仿高人此文,照作一篇,以表仰慕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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