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8-9-23 17:19:39

34万司法拍卖买下精装二手房原房主搬走前竟砸了装修

  去年12月,泸州市民庞女士通过司法拍卖平台,花了34万元竞买了位于泸县城区的一套二手房。当时,泸县人民法院就把拍卖成交裁定书和相关的手续都送达给了庞女士。刚买了房的庞女士却开心不起来。
  成都商报记者从泸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当时,泸县人民法院就把拍卖成交裁定书和相关的手续都送达给了庞女士。按照程序,庞女士可以直接入住。但原房主向某因为一时没有住处,庞女士表示理解,答应等向某找到合适住所后再搬离。
  但直到今年4月下旬,庞女士才等到原房主搬走,而庞女士准备入住时,才发现房间里的装修破坏严重,损失巨大,整个房子还需要她重新装修。
  一直准备在泸县购房的庞女士终于遇上了一个好机会。去年12月,庞女士通过司法拍卖平台,花了34万元竞买了位于泸县城区的一套二手房,庞女士对这套房子的价格和周边环境都很满意。
  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李世兵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向某欠了很多钱,一直没有履行还钱义务。所以在2017年12月份,法院就把房子给他拍卖了,并且成交了。拍卖成交后,我们就把拍卖成交裁定书和相关的手续都送达给了买受人庞女士,房子的处置就是以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生效,之后房子的所有权就是属于买受人的了。
  事后,庞女士确认是原房主向某在搬走前破坏了房屋装修。4月29日上午,庞女士和向某达成和解协议,向某支付庞女士15000元赔偿款,并对其行为进行赔礼道歉,庞女士不再追究向某的相关责任。
  但向某一拖就是几个月,庞女士说,等了一段时间后,她只有找到向某一家,希望他们尽快搬离房屋,但向某却找各种理由不搬出去。直到4月24日,向某才通知泸县人民法院和庞女士,他已经从被拍卖的房屋搬走了。

文太 发表于 2018-9-23 17:19:39

楼主{author}是超人 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 好

朗拿度 发表于 2018-10-10 20:34:45

{author}很好哦 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

雨后彩虹 发表于 2018-10-20 18:02:50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

iydZOSGK 发表于 2018-10-22 07:36:27

看完楼主的帖子,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复,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希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

在西藏 发表于 2018-10-25 14:55:35

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

流浪菲猫 发表于 2018-11-19 14:25:39

在逐行逐句地看完此帖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压抑的喜悦,震动了整个生命!怎会有如此精妙绝伦的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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