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年4月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考核对象的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励对象前一年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级别,解锁比例为 80%,激励对象当期不可解锁的 20%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如激励对象前一年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激励对象当期不得解锁限制性股票,该等股票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考核结果并上交至董事会,董事会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及数量。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对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进行评价,考核评价做到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能力、态度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为保证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员工更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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