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女人逃离的黑色情网 
15岁的生命是如此年轻,15岁的生命又是如此绵薄,15岁的“紫倩”曾经拥有一个年轻女孩最渴望的一切:美貌、聪明、众人的关切甚至爱慕。而这位四川省广汉市的杨姓女中专生,有一天终于在宿舍里用纱巾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在临死之前,她撕毁了所有的个人信件和记录她心理轨迹的日记。她生前沉溺在网吧里聊天,家庭并不宽裕的她,把大把大把的钱花在泡网吧上,家里虽然每月给她200元生活费,但到自杀时,她还是欠下了639.9元的上网费。
尽管校方再三阻挠采访,杨要好的同学还是说出了实情:杨在虚拟的网吧聊天室里交了许多网友,其中年龄最大的已有30多岁。她和这些网友时有书信往来,而长途电话聊天更是不断,最多的一次通话费竟达70元。这笔钱对她来说可是不小的数目,不难想象,当她在体验交友的快乐时,也背着沉重的债务。她的死因至今不明,有人说是因为沉迷于网恋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扭曲,但更多的亲戚和朋友则认为,她是承受不了累累欠债才轻生。
自杀前夜,杨某还委托一个朋友在她死后打开她的OICQ号,只为了“看看自己的网恋情人是否伤心”。当第二天下午,这位心情沉重的朋友打开杨某的OICQ号时,在一个满头红发的卡通女孩头像下,立刻出现了一长溜的“好友”,十余个在线。稍顷,便有几个头像闪动:...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 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 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 我曾经忘情于汉廷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 顶顶多好 楼主你的高尚情怀太让人感动了。 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 楼主{author}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楼主{author},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 {author}很好哦 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 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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