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公司被判遏制使用“乔丹”商号曾因虚假宣传被罚1万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30日,上海二中院对前美国职业篮球活动员迈克尔•乔丹诉乔丹体育股份无限公司、百仞贸易公司姓名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宣判。判决显示,乔丹体育股份无限公司公开在报纸和网络上向被告赔礼报歉,并澄清两者关系;遏制使用其企业名称中的“乔丹”商号;应遏制使用涉及“乔丹”的商标,但对于超过五年争议期的涉及“乔丹”的商标,应采用包含区别性标识等在内的合理方式,说明其取迈克尔•乔丹不具有任何干联;补偿被告精神损害安抚金人民币30万元。企查查APP显示,乔丹体育股份无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法定代表报酬丁国雄,实缴本钱4.5亿元人民币,运营范畴包含:设想开发、出产、发卖活动鞋、活动服装、活动配饰、包袋、帽、袜、非医用日用防护口罩等。企查查风险消息显示,该公司曾在2015年因“虚假宣传”被行政惩罚,罚款金额1万元。
好啊,谢楼主!!!
说的真有道理啊!
楼主{author},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 不错不错 楼主{author}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的而不可得答案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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