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3-9-26 22:55:27

辟谣祖孙合照为“老夫少妻”吴某某获刑一年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在消息网络上以捏造现实诽谤他人,情节严沉,且严沉风险社会次序。分析被告人犯罪情节和认罪认罚情况,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该判决已发生法令效力。
  上述贴文消息在网络上被大量转载、会商,惹起网民对沈某某肆意谩骂、毁谤,相关网络平台上对上述贴文消息的会商量为75608条、转发量为31485次、阅读量为4.7亿余次,形成极恶劣社会影响。此外,被告人吴某某还针对闵某捏造并在网上发布诽谤消息。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查察院以诽谤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7个涉网络暴力典型案例,广东法院审理的2案入选。此中,辟谣祖孙合照为老夫少妻者获刑1年。2021年11月19日,被告人吴某某在网上浏览到被害人沈某某发布的“取外公的日常”贴文,遂下载并操纵贴文图片在个人账号“飞哥在东莞”上发布贴文,捏造“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赠送礼金、公寓、豪车”。
https://nimg.ws.126.net/?url=http%3A%2F%2Fdingyue.ws.126.net%2F2023%2F0925%2Fd52ec11cj00s1isbo001kc000gg00p0g.jpg&thumbnail=660x2147483647&quality=80&type=jpg

酷啦啦ぞ 发表于 2023-9-26 23:25:29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

菲你不可 发表于 2023-9-27 07:47:40

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

zBGFeaus 发表于 2023-10-22 11:58:57

好啊,谢楼主!!!

bbjsdmt 发表于 2023-11-3 15:03:54

楼主{author},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

小智 发表于 2023-11-3 19:06:38

LZ{author}真是人才 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rumbltw 发表于 2023-11-4 11:58:54

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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