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美好又单纯”的小做文啊唯独没有理智和明智
(2)2013年,陕西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处置妇产工做30年的大夫—张淑霞,对到病院出产的小夫妻谎称产妇有病,婴儿先天不足养不活,或者谎称死婴等,让夫妻放弃孩子。继而瞒天过海,将本来健康的婴儿转手贩卖!婴儿先后辗转山西、河南等地,最终被卖到河南一个农村。孩子生下来,还没被亲生父母看一眼,已经躺到了千里之外的陌生人家中,活下来已算万幸。美是无处不在的,只是有时我们缺少了发觉美的眼睛。而取美相反的“恶”,同样也是客观具有的,只是有时我们被棍骗蒙蔽,缺少了“斩立决”的决心!
“28事件”,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之美,也让我们见识到了人性之丑恶,两个极端。
前不久的报道有丈夫杀害妻子的,有父亲杀害两个孩子的,有母亲丢弃刚出生婴儿的,更有很多患病宝宝被抛弃垃圾桶的,……这一桩桩,一件件,无不昭示着人性的“恶”!当我们勤奋向善的时候,别忘了,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的,所以我们要做的是管好本人,爱护好本人。
这两天的某些高调“小做文”让人不敢苟同。某律一面说“我相信,没有任何母亲会无情地掉包掉本人的亲生孩子”,一面又说“有网友责备对方掉包,终究是许母先抱孩子出院的,但我不敢做如此恶意的猜测。”是不敢猜测吗?其实就是充满恶意的猜测吧!
(4)2020年,贵阳某病院大夫王某为在病院出产的未婚女子牵线搭桥,将重生的婴儿出卖,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她涉案人也被判刑!
而比来另一个同样具有争议的案件“病院判定出生3天死亡的婴儿,4年后在别人家复活了”,这是发生在四川南充王爱民、李翠兰夫妇身上的事,2004年住院产子,妇产科大夫张红娟告诉她们孩子病很沉,死亡了。然而,2007年,这对夫妇发展阿谁死亡的孩子养在别人家,那“别人家”不育,所以抱养的孩子。官司打下来,孩子判回给亲生父母了,但却方法取给“别人家”8万扶养费!!但之前报案,警方因无犯罪现实证据不予立案,病院方也是说管理混乱!病院记录没有存案!至今涉事的张红娟,一曲无法自相矛盾,却不消负任何法令义务。真的很让人隐晦……这件事中,没有说清孩子“死亡”后如何处置,而那么巧,抱养的那家人也是有人在病院工做,并坚称孩子是捡到的……难道孩子死了随便扔在外面,路过的人能够捡走??李翠兰夫妇的维权之路也还很远……
还有很多没有逐个列出的案例,以至还有很多不被发觉的犯罪行为,但从这些案例中不难看出,并不是所有的白大褂都是白衣天使啊。
产科大夫长短常崇高的职业,她们伸出双手,把新的生命驱逐到世上。但在这些拐卖儿童案中,她们伸出的那双手,却把重生婴儿推进了深渊,把一个家庭推向毁灭!
所以,律师是说没有这种现象吗?真是很纯真的刑辩律师啊,相信她看到的必然都是鲜花,那我很奇怪,律师以往接的案件是“案件”吗?还是童线事件”发展至今,人性的辉煌有闪现,但各路魑魅魍魉一曲在做妖。杜郭夫妇及其亲儿媳,还有堂亲表亲的所做所为均以1千倍放大在公众面前。
同时,妇幼保健院院长称不知情,只是管理混乱,张淑霞只是个例。结果,警方侦破发觉,偷抱婴儿,不是张淑霞一个人能办到,包含出产前给孕妇的体检,从谎称孕妇有病,到婴儿被抱离病院,一整套流程下来,几乎是妇产科一个团伙做案!产房中担任接生的3个大夫和在婴儿出生记录签字的大夫,都是犯罪嫌疑人。
为何杜郭从头至尾抵制认策,还需要威做了工做才相认?为何杜郭不能倾尽全力挽救策,虽然救不救得活另说,但没见到他们为策勤奋过!为何杜一开始就忽悠许敏给策还清九江房款,要保持两个儿子现状(策继续在九江当公子哥威继续在河南做长工)?为何杜郭的话全是假话,在面对公众发表言论也是大吹牛皮地撒下弥天大谎?为何给威办了多个身份证?为何杜郭一曲为“错换”而战?为何不去质疑病院、清查本相?为安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声讨“是谁导致这一切”,却坚决地维护“形成这一切的谁”?为何坚决地取病院站在一起,对于同样的受害人??为何一曲各类网暴许妈姚爸?……不奇怪吗?太奇怪了!
所以,杜某枝新换的刑辩律师高调地告诉我们,杜是最大的受害者无辜者,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主观臆断的言论真好笑啊!律师有义务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是为委托人办事,但一切是以法令为前提!更该当晓得倒置黑白不成为,法庭做伪证不成为吧。
关于母性的伟大,母亲会不会换掉本人的孩子这些问题,笔者之前有过特地的文章进行过度解,杜不是一般的母亲啊!这里,主要是转述一些实在的事件报道:
(1)995年7月,河南兰考警方破获一起拐卖儿童案,解救12名从四川被拐来的孩子。嗯,没错,兰考是郭的老家,开庭前夫妻两还回籍“大宴宾客”的。
笔者一曲认为,杜郭如果保持安静,共同查询拜访,亮出一些本色性的证据,最初法令会判定他们能否洁白。而杜却一曲在“负责”表演,做着各类阻止许敏方清查本相的事,只能说明他们确实心里有鬼,不能被查出本相啊!!
(3)2015年,温州市苍南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跨省拐卖儿童案,被拐卖的均也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多达27名,有些还是被层层转手、牟取暴利!而被告团伙26人,此中有一人李某,曾在温州一家三级甲等病院工做,退休后,被其它医疗机构返聘,经她之手的被拐婴儿有4名。
2014年,张淑霞因拐卖7名儿童并致此中1名婴儿死亡,被判死刑,充公全部财富!富平县相关带领都被夺职,涉嫌犯罪的依法逃查法令义务。
很难相信,这是专业刑辩律师写出来的做文,做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其实该当比我们更懂得人性的丑恶,更懂得理性客观对待问题才对啊!!全文的语气和表述,更像是忠诚杜粉的一贯说辞,一是顽固地感觉得没有哪位母亲会换掉本人的亲生孩子。二是撒泼恶棍地说谁先出院就是谁偷孩子。杜本人也在公开露面多次表达该论调,自认为本人确实伟大。
在很多政府和地域,当局成立儿童福利院,就是收养被父母、亲人抛弃的孩子。法令上有抛弃罪,就是说明有这种犯罪行为的具有。
“28事件”,不只是对医者职业道德的严沉亵渎,也是对法令的挑战,更是对人伦底线的冲破!很多不成思议,都在这起事件中奇异地发生了,值得深挖,值得注沉!
楼主{author}是超人 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 好 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 {author}很好哦 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 看完楼主的帖子,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复,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希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 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楼主{author}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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