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药监局抽检13类食品533批次 不合格115批次
18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抽检信息公告(2016年第6期),抽检13类食品533批次,不合格样品115批次。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焙烤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蜂产品、酒类、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调味品13类食品53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8批次,不合格样品115批次。其中,焙烤食品不合格10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1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1批次,豆类及其制品不合格2次,酒类不合格63批次,肉及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3批次,蔬菜及其制品不合格3批次,调味品不合格2批次。本次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 7099-2003)、《饼干卫生标准》(GB 7100-2003)、《坚果炒货食品通则》(GB/T 22165-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菜籽油》(GB 1536-2004)等标准及产品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真菌毒素、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指标。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省生产企业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国
食品安全法》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涉及外省生产企业的,湖北省食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不合格情况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局依法进行处置。
帖就是要顶 在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 楼主{author}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 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 楼主{author}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 楼主{author}是超人 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 好 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 苍天之下,厚土之上,竟有如此奇人异士、文人墨客!讥讽于谈笑间,笑骂于无形中,层次之高,境界之深,非我等所能匹及,偶像啊!!!仿高人此文,照作一篇,以表仰慕之情。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