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狮走天下 发表于 2016-3-16 10:07:41
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finky 发表于 2016-3-21 04:24:36
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xiao枫 发表于 2016-3-26 11:01:17
很不错 楼主{author}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NTKcwOzf 发表于 2016-3-30 01:19:29
{author}很好哦 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kunlin11 发表于 2016-7-21 12:44:56
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随风5 发表于 2016-7-22 18:11:48
真心顶 大师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使我等网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 难得一见的好帖预想来了 发表于 2016-9-15 08:03:54
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UdRcVXoK 发表于 2016-9-19 16:29:39
楼主{author},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独孤求败 发表于 2017-1-25 14:12:11
苍天之下,厚土之上,竟有如此奇人异士、文人墨客!讥讽于谈笑间,笑骂于无形中,层次之高,境界之深,非我等所能匹及,偶像啊!!!仿高人此文,照作一篇,以表仰慕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