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犬饲养人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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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9: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安全期间内,被安全人合法豢养的宠物犬攻击、嘶咬形成圈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富间接丧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法律王法公法律(不包罗港澳台地域法令)应由被安全人承担的医疗费、住院补助费、灭亡以及残疾补偿费、财富间接丧失费,在安全期间内,被安全人向安全人提出索赔申请,安全人按照本安全合同的商定,在商定的补偿限额内担任补偿。
安全变乱发生后,被安全人因安全变乱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安全人领取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安全人书面同意领取的其他需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令费用”),安全人按照本安全合同商定也担任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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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20: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author}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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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20: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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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09: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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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8 20: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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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9 05: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经忘情于汉廷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 顶顶多好 楼主你的高尚情怀太让人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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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 08: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非常好 说的好啊!我在xx社区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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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0 00: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逐行逐句地看完此帖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压抑的喜悦,震动了整个生命!怎会有如此精妙绝伦的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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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2 21: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楼主的帖子,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复,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希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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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4 07: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 楼主{author}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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