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房屋再出售个人所得税怎么缴?

[复制链接]
查看: 551|回复: 0
发表于 2018-10-9 03: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的房产咨询投诉台持续为市民开通,如果你在买卖房屋中碰到了什么疑惑,或者是想了解房产政策以及公积金贷款政策等等,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咨询。如果你是初次买房,对于意向区域的楼盘不太了解或者对于买房的注意事项了解不够,也可以咨询我们的热线。我们将认真记录,及时回复,为你答疑解惑。
  普通住房购买不足5年,按照转让收入全额的5.6%征收营业税及附加;超过5年(含5年)的,则免征。
  一、如果按照买卖方式更名:按房产转移份额的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如果该套120平方米的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按3%税率减半(1.5%)缴纳契税。
  问:结婚前,老公全款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房产证上要加上我的名字,是不是要缴纳契税?
  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
  问:爸妈把位于城西的一套住房,赠与我们一家三口居住。现在准备再买一套大房子,把这套居住的小房子卖掉。请问我把这套父母赠与的房产卖掉,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二、如果按照赠与方式更名:按房产转移份额的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赠与双方各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此外,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规定,婚前夫妻一方所有的住房,婚后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赠与的房屋再出售,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又该如何交税?本期咨询投诉台针对读者咨询的这些热点问题,我们邀请了相关税务部门给出答复,供读者参考。
  如果受赠房屋为出售人家庭唯一的住房,并且原购房时间超过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父母房产证加子女名字,按照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其房产权属部分发生转移,应按规定缴纳契税。其中转移份额确认以产权证标注比例为准,未标注则共有人均分。
  问:我们夫妻名下有一套自住房,面积有120平方米。现在房产证上是我们夫妻两人的名字,现在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名字,该如何缴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