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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恶意、虚假举报干扰执法活动,或者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骗取财物、敲诈勒索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理。
2、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或者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3、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机动车的。
举报应提供清晰视频录像,包括完整的号牌、车型、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违法行为事实等信息。交管部门已破获的肇事逃逸案件、已发现或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不属实的举报等,不能获得奖励。多人举报同一交通违法行为的,按举报登记时间顺序,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人接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凭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或通过指定方式领取奖金,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另外,举报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行驶中压越分道实线或导流线、强行穿插超车加塞的,每起奖励20元。举报同一车辆或驾驶人存在多项违法的,分别予以奖励。
荆楚网消息(记者童湛)8月10日,记者从武汉市交管部门获悉,从8月15日起至12月31日,武汉交警将针对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及部分违法行为开展举报有奖。举报假牌、假证、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报废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一经查实,举报人可获奖励300元。
武汉市交管局秩序管理大队民警徐志浩介绍,举报以下3类严重交通违法,每起给予300元奖励:
8月15日起,登录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通过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也可武汉交警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武汉交警服务窗、武汉交警手机客户端、“易行江城”手机客户端等途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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