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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号那天下午6点20,老公应同学邀请,拉着我家附近另一同学三口赴宴。(因我家孩子还未回来,先行送同学一家,而后再回来接我和孩子)。经过卷烟厂门口西时,因此出小贩,行人过多,不小心与同向走路的一高中学生擦了一下,随即停车问侯,该学生没做声。老公以为没事,便开车走了。送同学到饭店后,既刻返回拉我和孩子。来回时间10分钟,经过事发地,那孩子早已自己走回家了(过后听他父母说的)在我们快结束宴席的时候(8,50)交警打来电话,说有人报警,说我老公开车创了人跑了。老公一听委屈,激动。我因怕他心脏病因此发作,没敢让他去,(他心脏病已到三级,医生嘱咐发现他激动心慌时应立刻休息吃药。)我即可带他回了家,就没到医院。次日早晨到了交通大队,打电话连系到事主,当面陪理道歉,并向他解释了没到医院的原因。事主开始不理解,并说我老公长病与他无任何原因,等病好了再处理此事,并说我老公是肇事逃逸。我说孩子怎样,去看看吧,他不让。说没多大问题,拍了ct不要緊,冷敷吃点消炎药即可。总共用了200元钱。我说,事即然已经出了,你想怎么处理,他说看你们的态度。第二天终于和他达成协议了,给他2000元。我也同意了,可在签协议时,他又要签个私下协议,如果孩子因此次事故以后有问题,我们还要负责。老公一听不合理,问了一下交警,说没有这一协议。随不欢而散。下午去做了笔录,走程序吧。又一日,被告知他们找了交警,一口咬定我们是肇事逃逸,要拘留我老公,罚款,2000元,扣12分,扣驾驶证。我觉得冤死了。当时不是没问他,我们也不知道他受伤了,他不吱声,是我们的责任吗?知道后也赔理道歉了,并答应赔偿。化了200赔偿2000还不够吗?非要我老公去拘留所,老公身体不好,出现意外谁负责?求光大网友出个主意,解决问题,评一下公理!
如果照你情况所述,就算赔偿也不用那么多,现在社会谁还会肇事逃逸,交警部门也不是傻子吧,当时情况只有当事人(你老公和那个学生)两个人,所以交警不会单方面听信学生那边说是肇事逃逸,也无权说你是肇事逃逸,因为当时现场已经经过处理,认定学生没事,所以无法达成肇事逃逸这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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