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日益重视网络安全 微信成移动营销新宠

[复制链接]
查看: 500|回复: 17
发表于 2016-2-15 20: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光明网北京1月22日电(记者 李政葳)今天,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为《报告》)。《报告》中统计了企业互联网相关情况,其中显示,在移动营销企业中,微信营销推广使用率高达75.3%,成为最受企业欢迎的移动营销推广方式。
  企业互联网使用比例上升10.3%
  《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企业计算机使用比例、互联网使用比例、固定宽带接入比例相比2014年分别上升了4.8个、10.3个和8.9个百分点。
  在此基础上,企业广泛使用多种互联网工具开展交流沟通、信息获取与发布、内部管理、商务服务等活动,且已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将系统化、集成化的互联网工具应用于生产研发、采购销售、财务管理、客户关系、人力资源等全业务流程中,将互联网从单一的辅助工具,转变为企业管理方法、转型思路,助力供应链改革,踏入“互联网+”深入融合发展的进程。
  现在,互联网正在融入企业战略,专业人才是企业发展“互联网+”必不可少的支撑。《报告》显示,有34.0%的企业在基层设置了互联网专职岗位;有24.4%的企业设置了互联网相关专职团队,负责运维、开发或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等工作,互联网已经成为企业日常运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我国企业中决策层主导互联网规划工作的比例达13.0%,“互联网+”正在成为企业战略规划的重要部分。
  91.4%企业安装了杀毒、防火墙软件
  目前,我国企业已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防护意识。91.4%企业安装了杀毒软件、防火墙软件,其中超过1/4使用了付费安全软件,并有8.9%企业部署了网络安全硬件防护系统、17.1%部署了软硬件集成防护系统。
  CNNIC方面表示,随着企业经营活动全面网络化,企业对网络安全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对网络活动安全保障的需求迅速增长,这将加速我国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的完善、网络安全技术防护能力的提高,同时提升我国网络安全产业的产品研发与服务能力,激活企业网络安全服务市场。
  微信营销推广使用率达75.3%
  在开展过互联网营销的企业中,35.5%通过移动互联网进行了营销推广,其中有21.9%的企业使用过付费推广。CNNIC方面认为,随着用户行为全面向移动端转移,移动营销将成为企业推广的重要渠道。
  值得关注的是,移动营销企业中,微信营销推广使用率达75.3%,是最受企业欢迎的移动营销推广方式;此外,移动营销企业中建设移动官网的比例为52.7%,将电脑端网页进行优化、适配到移动端,是成本较低、实施快捷的移动互联网营销方式之一。
  现在,互联网发展也推动了供应链改造。截至2015年12月,全国开展在线销售的企业比例为32.6%,开展在线采购的企业比例为31.5% 。受中国网络零售市场发展带动,开展网上销售业务的企业数量、销售规模增长迅速。此外,有40.7%的上网企业部署了信息化系统,通过建设OA系统以提高内部流程化管理水平与效率,部署实施ERP和CRM等信息系统来优化配置产销资源、开展高效的客户服务。但各业务之间协同联动效果不足,亟需从局部流程优化向全流程再造方向进行升级。
  (光明网)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15 20: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3 02: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非常好 说的好啊!我在xx社区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6 11: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author}是超人 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 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3 20: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经忘情于汉廷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 顶顶多好 楼主你的高尚情怀太让人感动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5 00: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author}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5 06: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5 13: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6 00: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author}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7 07: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苍天之下,厚土之上,竟有如此奇人异士、文人墨客!讥讽于谈笑间,笑骂于无形中,层次之高,境界之深,非我等所能匹及,偶像啊!!!仿高人此文,照作一篇,以表仰慕之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