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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是:这篇做文究竟得了多少分?在一般情况下,学生的考卷最初必必要有一个分数,那么对这篇“爱情做文”的评判,究竟是哪种看法占了上风了呢?到底是没有让这篇做文得分,还是给了必然的分数,抑或是按照校长的看法给了高分?其实,判卷老师们的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都有可取之处,但也都具有着必然程度的偏颇。我们不能由于小学生的做文描写了爱情,而完全否认了他在文字、言语上的长处,同样也不能由于做文写出了真情实感而掩盖住其思想认识上的荒诞乖张和谬误,要晓得不是所有的真情实感都能够写进做文啊!
大凡当过老师的人都晓得,给中小学生判测验卷,最难的生怕就是做文了。不管是谁,不管有何等好的鉴赏力,面对做文往往会一眼看高、一眼看低,不一样的老师、以至同一个老师在不一样时间给同一篇做文所打出的分数很难做到绝对分歧。做文虽然也有评判尺度,但大都是一些准绳性的工具,没有像“1+1=2”这样绝对,所以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外一般说来,对做文好坏的评判虽然会有一些出入,但不成能像上面说得这样大相径庭,显现了上面所说的问题确实该当惹起足够的注沉。
好在上面这件工作傍边,持两种不一样看法的人对这篇小学生做文优错误谬误的认识还是基本分歧的,他们的不合只在于不晓得“必定其长处的时候该如何去否认其错误谬误”。所以我感觉,虽然该当给这篇学生做文打一个分数,但特殊情况还是该当特殊对待,对这篇做文的争议就是它该当得到的分数,我们为什么不能够把老师们的不一样看法都间接告诉这个孩子呢?那样最少能让孩子从中遭到某种无益的启发,晓得哪些工具是值得留意的,哪些工具是可取的、能够继续发扬光大的,这不是比简单地给一个分数更能让他受益吗?(做者:李国婧)
杭州一小学一名六年级男生的语文期中测验卷让阅卷老师傻了眼,由于这篇名为《我对她的爱情》的做文,透露本人跟女孩睡在一起。那么,这看似“儿童不宜”的考场做文能得分吗?阅卷老师们很快分成了两拨,持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而校长认为这篇做文写出了真情实感,不只该当得分,还该当给打九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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