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沉点保护动动物相关法令学问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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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5 07: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答:按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门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尺度的看法》之划定,盗伐林木的立案逃诉尺度为:
  答:在龙泉,常见的政府一级沉点爱护动物有野生的红豆杉(含南方红豆杉)、柏乐树等;常见的政府二级沉点爱护动物有野生的榧树、福建柏、樟树、厚朴、红豆树、黄杉、白豆杉、香果树等。
  答:在龙泉,常见的宝贵、濒危野生动物有黑麂、梅花鹿、猕猴、穿山甲、天鹅、鸳鸯、白鹇、黑鹇、白冠长尾雉等。
  答:按照《最高人民查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逃诉尺度的划定(一)》第七十条之划定,只需具有上述行为之一,无论多少数量,应予以逃查刑事义务。
  答:按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门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尺度的看法》之划定,滥伐林木的立案逃诉尺度为:
  答:按照《最高人民查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逃诉尺度的划定(一)》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之划定,只需具有上述行为之一,无论多少数量,应予以逃查刑事义务。
  2.问:如果不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宝贵、濒危野生动物能否形成犯罪?
  ⑶盗伐竹林或者其他竹子200株以上不满2000株或者形成经济丧失2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
  答:按照《最高人民查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逃诉尺度的划定(一)》第六十六条之划定,违反打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东西、方式打猎,粉碎野生动物资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逃诉:
  ⑶滥伐竹林或者其他竹子2000株以上不满5000株或者形成经济丧失2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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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9 04: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 楼主{author}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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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4 09: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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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6 22: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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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7 08:4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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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8 00: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非常好 说的好啊!我在xx社区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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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0 17: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经忘情于汉廷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 顶顶多好 楼主你的高尚情怀太让人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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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2 17: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真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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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3 11: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苍天之下,厚土之上,竟有如此奇人异士、文人墨客!讥讽于谈笑间,笑骂于无形中,层次之高,境界之深,非我等所能匹及,偶像啊!!!仿高人此文,照作一篇,以表仰慕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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