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民爱车被划起诉5岁男孩 法院: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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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8 16: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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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晚报·新民网】去年10月一天,刘先生发现爱车被划,在查看小区后他认定是同小区的5岁小朋友小君所为。双方对此事协商未果,刘先生打起了官司。近日,虹口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先生不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刘先生住在虹口一小区内,他租用了小区入口附近的一个车位。据他所称,事发当天下午5点左右他打算开车外出,发现车辆左侧漆面被划伤。第二天刘先生找到物业公司,查看该时段,显示下午4时左右车辆边走过一个小朋友,他由外婆带领从小区大门进入,在经过停放的车辆时双手在舞动,这个小朋友就是同一小区的小君。刘先生据此认定车辆就是被小君所伤。但是小君父母和外婆均不承认此事,也不愿意作出赔偿。刘先生便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君及其家人赔偿估算修复损失和诉讼损失共3000元。
  法庭上,小君父亲表示,根据视频可以看出小君是的。他说当天下午儿子由外婆从幼儿园接回家,途经刘先生车辆旁边,根本未对车辆造成损害。
  法院认为,刘先生主张让小君赔偿财产损失,需要提供小君实施侵害行为的相应佐证,同时提供损害后果的相应。从视频可以看出,小君在进入小区的全部过程中,虽然从刘先生车辆近处走过,但无法显示小君与车辆的直接接触过程,且小君始终空手玩耍,又在家长的监护之下。因此无论从客观过程还是从情理分析,都不足以证明小君存在侵害原告车辆的事实存在。故刘先生要求小君赔偿财产损失的主张无法成立,据此判决对刘先生的请求不予支持。(以上人物均系化名)(新民晚报通讯员冯潇剑记者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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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0 04: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author}阁下莫非就是当年华山论剑武功独步天下罕有其匹号称一朵梨花压海棠的少林寺智障大师收养的小沙弥低能的爱犬旺财踩扁的蟑螂小强曾滚过的一个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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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03: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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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1 05:5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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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02: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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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 06:4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非常好 说的好啊!我在xx社区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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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 02: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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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 15: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author}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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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4 02: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author}是超人 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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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4 18: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帖就是要顶 在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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