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2-12-7 19:22:13

犯罪团伙以分包工程领取金为名诈骗140万-搜狐滚动

  分享到:
  网山东12月3日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刘莹 闫昆)2012年10月21日,沂水县接到陈某报案,称被人骗走40余万元。紧接着,梁某报案称其被骗30余万元,吴某报案称被骗15万元……从21日至26日,短短五天时间,报案人数达十多人,涉案数额高达百万,且矛头都指向同一个人李月娥。经过警方的缜密调查,层层抽丝剥茧,最终,一个诈骗犯罪团伙浮出水面。12月1日,沂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李月娥等人依法批准。
  摇身一变,“家庭主妇”成“公司经理”
  今年53岁的李月娥是省一个小乡村的农家妇女,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儿女早已成家立业。早年的李月娥凭借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交际能力,曾担任过当地一家建筑企业的中层领导,但由于企业倒闭,李月娥也变成了家庭主妇,过起了相夫教子的生活。
  悠闲的家庭生活让李月娥感觉,她托人打听到青州至临沭高速公建设正在招标,并且听说干国家工程不需垫资,于是她瞅准机会,想承揽工程大赚一把。
  想让工程中标并非易事,许多企业都盯着这块肥肉,于是李月娥开始到处托关系找熟人。一次偶然的机会,朋友介绍她认识了青临高速项目办的纪检张某,张某拿出青临高速工程的图纸与文书、招标文件,并称能100%招标成功,但必须有大企业资质。李月娥立即答应下来,并拿出30万元好处费给张某。
  由于没有资质,李月娥找到以前的同事杨彦军帮忙,李、杨二人通过中介成立了“淮安市苏淮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2亿元,李月娥担任工程部经理,杨彦军担任副经理。并伪造了“淮安市苏淮运输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淮安市苏淮运输有限公司章”、“淮安市苏淮运输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淮安市苏淮运输有限公司技术专用章”等多枚印章。
  就这样,无设备、无资金、无办公场所的“三无”公司在李、杨二人的操作下成立了。
  巧舌如簧,诈骗屡试不爽
  成立公司后,李月娥和杨彦军就开始规划投标事宜,但其发现,要想中标必须有大量运转资金,光靠个人积蓄可谓是杯水车薪。于是二人商议,在外谎称已经承揽到工程,有分包意向,然后将工程分包到各个施工队,赚取工程预付款。
  2011年7月,二人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陈相国,在得知陈某原本计划承包青临高速的工程,但苦于“朝中无人”,只能作罢时。李月娥借机称在项目办有熟人,自己的公司已投中第25、26标段,正准备将工程分包给别人。二人看到陈某将信将疑,随即拿出伪造的中标合同,并带领陈相国到二十里镇高速工地现场勘察,见其有投资意向,李月娥当场承诺分包给陈某四公里工程,但条件是预付工程质量金20万元,陈相国觉得价格合适,就与二人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20万元金。
  第一桶金这么容易就到手了,二人兴奋的合不拢嘴。初次尝到甜头的李月娥更是将投标事宜置之脑后,她认为正当渠道没有骗来钱快,于是放开手脚,准备大干一场,从此之后二人便开始了疯狂的计划。
  8月2日,李月娥称因为工程事宜需要给济南领导送礼,向陈相国索要5万元;8月20日,李月娥以多分给陈某工程为由,要求陈相国汇款10万元;9月6日,李月娥又以外出考察为名,称需要资金6万元……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李月娥就以各种理由先后四次骗取陈相国共计人民币41万余元。除此之外,据调查,李月娥和杨彦军以分包工程支付金等名义,一次次故技重施,先后骗取了梁某、吴某等十余人共计140余万元。
  “因为是朋友或者亲戚介绍,又有中标合同,而且价钱合理,想到有利可图就没有多做考虑,以为等工程开工后可以连本带利大赚一把”, 在承办人问及陈相国等人为何如此轻易被骗时,陈某做出了如上解释。
  左等右等,承诺的工程迟迟未开工,而李月娥则用图纸需要修改,怕影响工程质量等借口搪塞过去。时间一长,陈某等人感觉事有蹊跷,托人到项目办一打听,才得知青临高速25、26标段早在2009年就和他人签订了合同,承包企业并非李月娥的“淮安市苏淮运输有限公司”。事已至此,陈某等人才恍然大悟,随即向警方报案。
  顺藤摸瓜,案件惊现幕后
  案发后,敏锐的办案人员感觉此案疑点重重,为何李月娥一开始对中标把握十足,后来又放弃投标计划?经过一番讯问,李月娥供出了幕后。
  原来李月娥所谓的项目办熟人青临高速项目办的纪检张某,原名叫张立刚。其并非项目办纪检,与青临高速也没有丝毫关系,而是青州市一位普通的农民。
  起初李月娥对张立刚的身份并不知情,张立刚提供的青临高速工程的图纸与文书、招标文件等均属伪造,但李月娥却对百分百中标的承诺信以,于是到处分包工程收取金。但就在张立刚拿出中标通知书,不能复印,并将中标合同等文件一起收回时,李月娥开始怀疑,于是找到张立刚家里,发现张只是一位普通农民,这时的李月娥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可是为时已晚,收取的工程质量金早已挥霍一空,拿什么向分包户们交代?张立刚看到自己被,想拉李月娥下水,李月娥抵挡不住的,干脆一不做休,一个称是项目办纪检,一个称是承包企业经理,两照不宣,联袂出演连环诈骗戏法。
  从最初的者到现在的行骗者,李月娥莫及:“我发现张立刚是骗子时,已经没有回头了,只能将计就计,张立刚骗我,我就骗别人,但最终被套进去的是我自己。”如果在发现自己时,能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少一点,多一点责任,那么结局将会完全不同。
  作者:卢金增 刘莹 闫昆

edwinjj 发表于 2015-5-25 19:19:10

很不错 楼主{author}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

ujcidgi 发表于 2015-7-21 18:59:27

不错不错 楼主{author}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的而不可得答案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

zqh 发表于 2015-8-11 19:43:20

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

jackson 发表于 2015-8-14 05:57:55

看完楼主的帖子,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复,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希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

lindy 发表于 2015-10-7 10:10:14

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

东莞首负 发表于 2015-10-9 18:58:23

说的非常好 说的好啊!我在xx社区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

MVFIUTZc 发表于 2015-11-14 18:59:56

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

零点调查 发表于 2015-12-20 19:13:49

真心顶 大师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使我等网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 难得一见的好帖

琼琼 发表于 2016-1-24 13:46:55

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犯罪团伙以分包工程领取金为名诈骗140万-搜狐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