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色别克雨夜撞倒环卫工 围不雅市平易近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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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15-5-22 11: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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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5 19: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author}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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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4 05: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author},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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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 21: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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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0 17: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 楼主{author}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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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3 02: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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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5 12: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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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9 19: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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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
发表于 2016-3-31 20: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author}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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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9 19: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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