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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懒先生觉得,如果全社会都这么想,那婚姻还有什么意义呢?当双方在赤裸交换着利益,婚姻便沦为了权钱交易、钱色交易的工具。
俗话说得好,“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在当前社会,女方通过婚姻提升自己的阶层,似乎无可厚非。
一是翟欣欣“骗婚”,逼死了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二是马蓉在和王宝强的离婚案中称,自己和王宝强还有感情。
另一个方式,便是婚前财产公示。考虑到中国人爱面子,法律直接强制实行,防患于未然。
宋某,男,34岁,北京人,2012年至2016年在某影视文化工作室工作,明眼人一看便知,这说得不就是宋喆么?
由于事态不断扩大,逼得最高法出了一个最新司法解释,免除了这个所谓的“共同债务”,类似悲剧方才不再重演。
懒先生喜欢财经,喜欢用经济的方式思考问题,要想解决“骗婚”者,一个最直接的威慑,便是提高她们这么做的机会成本。
在四年的时间里,宋喆敢于职务侵占并成功,与王宝强结婚的马蓉估计功不可没。
为什么“骗婚”者竟能逍遥法外?归根结底,婚姻法的漏洞成全了她们,骗房骗车骗公司,骗得不亦乐乎。
但据媒体报道,在离婚案的审理过程中,马蓉拒绝离婚,并口口声声表示,自己和王宝强还有感情。
当然,对王宝强来说,近期也不全是坏消息,起码昨天宋喆被抓的消息,便称得上是大快人心。
试想一下,如果王宝强和马蓉进行了婚前财产公示,现在离婚时,就算马蓉转移了财产,至少也有充分的理由让她把婚前财产吐出来。
正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懒先生最在意的是,为什么马蓉竟敢如此明目张胆地撒谎?
懒先生觉得,这两个悲剧婚姻再次说明,现行的婚姻法该修改了,要是婚前财产公示能强制实行,说不定能减少一些悲剧。
不光女人会“骗婚”,男人也会“骗婚”。之前不是常有新闻说,有女人离婚后才发现,自己竟身背巨额债务,只因为婚姻法规定,婚姻期间,哪怕是男人偷偷借的高利贷,也算做共同债务,双方要共同承担。
按其他律师的解释,职务侵占罪,最高可以判15年有期徒刑,只要数额达到100万元,量刑便是5年起步,法院还会责令退还违法所得,并没收财产。
考虑到王宝强的工作室收入绝对不止百万量级,懒先生觉得,宋喆这次恐怕是要人财两空,牢底坐穿了。
如果说马蓉开创了“骗婚”的新玩法,翟欣欣之流,更是达到了“骗婚”的新高度。
有律师表示,在一般的离婚案中,如果一方拒绝离婚,法院确实有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且这个可能性还相当高。
懒先生觉得,王宝强这次要想追回全部财产,恐怕是比较难了,更何况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王宝强婚后的收入本来就是共同财产,是要分一半给马蓉的。
最后,懒先生觉得,婚前财产公示,真正的意义并不是为了便利日后分割财产,而是为了让婚姻回归本质,两个人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唯一的理由,难道不应该是因为爱情么?
事实上,据知情人士透露,早在今年5月,马蓉妈和宋喆爸便现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至于目的嘛,当然也是为了转移财产。
全世界都知道,马蓉和王宝强的感情早就破裂了,不然她怎么可能和宋喆在一起?
有句话叫做“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懒先生觉得,可以把意思稍微修改一下,放到宋喆身上——想要投机取巧赚钱,必然遭到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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