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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党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展现新时代艺术界践行文化自信、彰显核心价值观的责任与担当、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召。在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的时间节点上,展示特区建设成就,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繁荣深圳书法艺术,展示青年书法人才的艺术风采,激励我市青年书法才俊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不断创作艺术精品,我们以群体展的方式展示深圳青年在书法创作领域的创作实力和精神面貌,为构建和谐深圳作出新的贡献。本届活动参照上一届展览由深圳市委宣传部、共青团深圳市委、市文体旅游局、市文联、市民政局、市青联作为指导支持单位,由深圳市书法院、深圳市青年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 “第四届深圳市青年书法艺术双年展”活动。活动期间还将举办第四届深圳市青年书法艺术论坛等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5年底,深圳市委宣传部、共青团深圳市委、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深圳市文联、深圳市青联、《深圳晚报》确立联合主办“首届深圳市青年书法艺术双年展”,并于2006年2月成功举办(《深圳特区报》及《深圳商报》曾专版予以推介)。该展有效推动和宣传了本地的青年书法艺术创作活动,在我省乃至全国书坛产生广泛的影响,被深圳主流媒体《深圳商报》称为深圳的“三大双年展”之一。
年龄在18周岁-50周岁以内,在本市工作、居住的青年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1、作品规格:书法作品最大尺寸为长不超过六尺宣长度(180cm),宽不超过四尺宣宽度(69cm),要求竖幅形式(包括扇面、条屏、斗方、对联等形式)。
2、不用装裱,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年龄、地址、电话。并在信封上注明“青年书法展”。
(四)落选作品恕不退稿;入展作品展出完后一个月内于深圳市书法院办公期间自行取回(逾期不退,主办单位将自行处理或捐赠慈善机构)。
(三)凡入展、入选的深圳作者将具备加入深圳市青年书法家协会会员、深圳市书法院创作员资格。
(一)内容为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提倡自作内容。篆刻作品6-12方,附两个以上边款,拓印在四尺三开或四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草书、篆书、篆刻作品须另附释文。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出入展作品100幅,入选作品若干(根据来稿数量、质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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