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了丧偶式育儿!昆明妻子愤怒状告老公:我要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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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31 23: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终,五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解除小凤与贺伟的婚姻关系;婚生女由小凤直接监护、抚养,贺伟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时止。
  贺伟同意与小凤解除婚姻关系,但婚生女儿不能让小凤抚养,他要求自己抚养,而且还不需要小凤支付抚养费。对于小凤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他也不同意支付。
  贺伟和小凤认识不到半年时间,小凤怀孕了,于是就奉子成婚。2015年3月31日,贺伟和小凤到五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后,贺伟因工作需要,经常被派到非洲出差,每次出差时间还较长,一般要2、3个月才回来一次,回来没多久,便又要去非洲。
  小凤最终以离婚的方式,结束了“丧偶式育儿”的不幸,却也真真切切的成为了单亲妈妈,这大概也是最不得已的解决办法了吧。
  有人总结过,中国女人的四大不幸:当妈式择偶,保姆式妻子,丧偶式育儿,守寡式婚姻。其中,“丧偶式育儿”大概是中国妈妈们最易中招的一大不幸了。
  于是,小凤向五华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她的诉讼请求: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姑娘由她抚养,贺伟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25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同时,并要求丈夫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丧偶式育儿”已经成为当下社会许多家庭存在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年轻的父母身上最容易出现,一边是身心俱疲而脾气暴躁的新手妈妈,一边是迟迟无法进入父亲的角色,生活依然我行我素的“猪队友”。这样的环境下,年轻夫妻之间难免会引发矛盾和冲突,偶尔发泄发泄是可以的,但更应该相互理解,加强沟通,共同给孩子营造最好的成长环境。
  希望爸爸们看完这篇文章能有所反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毕竟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你努力工作的动力不也是你后方的家庭和妻儿嘛?对于你的妻子和孩子来说,你的陪伴永远比你上交的工资卡更重要得多。
  小凤长期带孩子,还要工作,早已身心疲惫。小凤觉得,自己虽然已是孩子的母亲,却长期分居,得不到丈夫一点关爱,丈夫从国外回家,还经常为一些琐事与她争吵,甚至还动手家暴。这种生活并不是自己想要的,这种“丧偶式”婚姻不要也罢。
  结婚半年后,他们的女儿出生了。在小凤看来,他们有了孩子,丈夫应该把更多心思放在家庭上。她希望丈夫去非洲出差少一些,但事实不是这样。贺伟的工作和生活并没有随着孩子的出生而改变,还是经常到国外出差,照顾娃娃的重担落在小凤肩上。
  小凤就是这些不幸的妈妈中的一位。3年前,贺伟在一个相亲网站上认识了小凤,彼此都有好感,并留下了联系方式,还加了微信。在微信聊天中,俩人聊得很投缘,经过一段时间的热聊就进入了热恋。贺伟比小凤大2岁,都是80后,都受过高等教育。
  关于小凤所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因小凤所举证据无法证实贺伟对小凤实施了殴打,法院不予支持。
  希望妈妈们看完这篇文章同样能有所改变,要想让老公变成得力的带娃队友,你首先得给他适当放权呀,多给老公独立带娃的机会,做得好多表扬,做得不好多鼓励,让宝爸尝试几次带娃的成就感,父爱爆棚那是指日可待的事了。
  “丧偶式育儿”意指家庭教育中其中一方的显著缺失。比如父母中的一方长期外出,或者父母均在子女身边,但是缺少其中一方的情感支持,而大多数情况下母亲往往是“丧偶式育儿”承受者,不少妈妈们只好向闺蜜、亲友倾倒苦水...
  经过法官综合考虑,小凤获得了女儿直接监护和抚养的权利,结合贺伟的经济能力、小凤的抚养能力、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本地实际生活水平,法院酌情判令贺伟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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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 04: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哥最喜欢这种人气少的帖子,火了我是前排,沉了也是我弄沉得,顺便还能求个粉之类的,稳赚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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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 00: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author}很好哦 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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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8 19: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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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9 04: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author}是超人 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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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00: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经忘情于汉廷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 顶顶多好 楼主你的高尚情怀太让人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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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5 06: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 楼主{author}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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