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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泸州市民庞女士通过司法拍卖平台,花了34万元竞买了位于泸县城区的一套二手房。当时,泸县人民法院就把拍卖成交裁定书和相关的手续都送达给了庞女士。刚买了房的庞女士却开心不起来。
成都商报记者从泸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当时,泸县人民法院就把拍卖成交裁定书和相关的手续都送达给了庞女士。按照程序,庞女士可以直接入住。但原房主向某因为一时没有住处,庞女士表示理解,答应等向某找到合适住所后再搬离。
但直到今年4月下旬,庞女士才等到原房主搬走,而庞女士准备入住时,才发现房间里的装修破坏严重,损失巨大,整个房子还需要她重新装修。
一直准备在泸县购房的庞女士终于遇上了一个好机会。去年12月,庞女士通过司法拍卖平台,花了34万元竞买了位于泸县城区的一套二手房,庞女士对这套房子的价格和周边环境都很满意。
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李世兵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向某欠了很多钱,一直没有履行还钱义务。所以在2017年12月份,法院就把房子给他拍卖了,并且成交了。拍卖成交后,我们就把拍卖成交裁定书和相关的手续都送达给了买受人庞女士,房子的处置就是以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生效,之后房子的所有权就是属于买受人的了。
事后,庞女士确认是原房主向某在搬走前破坏了房屋装修。4月29日上午,庞女士和向某达成和解协议,向某支付庞女士15000元赔偿款,并对其行为进行赔礼道歉,庞女士不再追究向某的相关责任。
但向某一拖就是几个月,庞女士说,等了一段时间后,她只有找到向某一家,希望他们尽快搬离房屋,但向某却找各种理由不搬出去。直到4月24日,向某才通知泸县人民法院和庞女士,他已经从被拍卖的房屋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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