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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司处长吴卫近日也表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在组织起草国家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使其成为引领我国智能汽车业发展的行动纲领。同时还将加快智能汽车领域立法,对公共道路测试和驾驶人的责任划分作出规范。
除了美国之外,为自动驾驶汽车上路扫除障碍,德国政府此前也出台了该国历史上首部自动驾驶汽车法案。该法案允许自动驾驶汽车上路测试,还为此设立了诸多准入规定。法案的目的是保障驾驶者的法律安全,这是德国向无人驾驶迈出的重要一步。
美国通用汽车、谷歌母公司Alphabet、福特汽车等企业为了加快自动驾驶汽车发展,一直在对美国国会开展游说活动,希望通过联邦立法加快无人驾驶汽车的部署,允许联邦监管机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批准无人驾驶汽车的部署,并禁止各州对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行驶设置障碍。
全国性同样立法对于推动行业发展提速意义非凡,这也是各国自动驾驶企业不断呼吁政府加快立法的原因。即便法律制定与完善需要过程,但是其“松绑”的意义就已经是巨大的鼓舞。
而近日,据美媒报道,美国参议院议员也已就法案达成协议,将于10月4日正式提交给美国参议院商业、科学和交通委员会投票表决。美国国会对于自动驾驶法律的一路绿灯着实体现了该国对于这一“战略性”产业的重视与支持,也充分说明了法律在一项新科技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基础性与先导性作用。
在自动驾驶企业团队的努力下,美国国会众议院月初正式表决通过了加速无人驾驶自动车实施的草案。这部法案的出台除了让相关联邦法规得以准备妥当,也避免州政府阻挡自驾车上路。该法案规定,汽车制造商将可以在自动驾驶法案推出的第一年当中,在不必符合现行联邦汽车安全标准规定的豁免下,让25000辆自动驾驶汽车顺利上路。
要想在未来具备核心竞争优势,我国也应当从国家层面加强部署规范,给地方层面以“自由度”,以免现行交通法规制约了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否则对于我国自动驾驶企业的研发与测试会有不利影响。人工智能与自动驾驶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将是未来竞争格局的核心,因此在自动驾驶法律以及其他细节方面,都亟需积极作为、放眼长远。
随着自动驾驶领域发展大潮席卷全球,如今已经上升到了大国竞争的局面。以中国和美国为首的主要经济强国不断提升对自动驾驶发展的重视,并加大对开发企业的支持力度。其中,业内认为即将要被中国所超越的美国正开始“放手一搏”,在自动驾驶法律这一关键章节上“高歌猛进”。
现行法律的滞后性显然不利于自动驾驶领域的快速发展。如果法律对自动驾驶汽车发展过于严厉,可能导致不少企业选择放弃这一领域;而法律的不健全,也对消费者建立信任十分不利。
如今,自动驾驶汽车发展不断提速,日益为各国所重视。立足未来竞争与现时发展需求,美国正加快自动驾驶法律的制定,以支持相关企业的诉求。对于我国来说,美国的迅速作为显然具备重要参考意义,同时也是一份沉甸甸的危机感。
作为要与美国一争高下的我国来说,自动驾驶法律的重要性自然也心知肚明。为支持和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适应性验证,推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发展和产业应用,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前期组织起草了《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适应性验证管理规范(试行)》初稿,我国的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征程已然开始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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