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主网上卖黄金蟒被拘反问:养个宠物也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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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9 11: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网上看到黄金蟒很好玩,酷爱爬虫类宠物的他于2013年9月从网上买了两条,每条1800元。养了没几天,朋友看到非要出钱买,并开价2500元一条,小严动心了,从此开始贩卖黄金蟒(如图):从网上买来,放在家里养一段时间,再以2500元~3000元的价格兜售。
  荣昌一个宠物发烧友,因倒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金蟒,涉嫌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日前被当地警方刑拘。
  据查,黄金蟒是缅甸蟒蛇的白化突变种,全身呈黄白色,体表布满多个金黄色斑块,虽然不是野生动物,但根据相关法律,属于驯养繁殖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符合“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所包含范围。
  据悉,小严是荣昌一家公司职员,平时酷爱宠物,堪称宠物发烧友。2012年3月他在荣昌阳光家园小区门口开了一家宠物店,卖蜘蛛、蜥蜴、垂耳兔、球蟒……
  今年4月25日,荣昌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赶到小严家中,当场搜出两条黄金蟒。“养个宠物也犯法啊?”小严很不解。民警告知这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并把相关法律摆在他面前时,小严才幡然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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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7 20: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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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7 01: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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