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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993,788,800股,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12个月,可于2018年12月14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截至目前公司股份回购尚未实施完毕,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公司股本尚未由于回购发生变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7名特定对象,认购对象承诺:认购此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018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2018年6月27日为授予日,向974名激励对象授予7,332.3万股限制性股票。2018年7月6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8,144,309,682股增加至8,217,632,682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8月30日印发了《关于核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97号),核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93,788,819股新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5)等相关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合计993,788,800股,认购对象、认购数量以及限售安排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93,788,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0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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