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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拍假、售假,维权无门的案例并不是少数。业内人士认为,“以齐白石为例,齐白石一生大约画了两万张左右国画,去除馆藏、民间收藏及损毁画作,远不到一万张。然而据不完全统计,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齐白石作品上拍量就超过2.5万件左右,成交1.4万余件,远远超过了线. 自导自演 “洗白”伪作
藏家苏敏罗在翰海拍卖所购一幅吴冠中的油画《池塘》,然而此画被吴冠中本人鉴定系伪作
在艺术品投资中,书画行业一直占据最具规模的交易主导地位,但是在这个火爆繁荣的行业背后,却暗藏着种种不为外人所知的潜规则:花重金在知名拍卖行购得假画;千万收藏地方书协主席字画,“下台”后贬至百万;画家作品为何短短几年内升值数倍……其中,稍有不慎则满盘皆输,只有读懂这种游戏规则的人才能在艺术市场如鱼得水。在春拍来临之际,不妨盘点一下那些引发危机的书画市场潜规则。
业内人士表示,自掏腰包“假拍”,一为广告效应,将“藏品”拿到拍卖会上露脸做广告。尤其是天价拍品,几乎全国各大媒体都会信以为真,并为其免费宣传;二为“钓鱼”,拍卖会上将天价作品卖掉,其实就是一个“钓鱼”的过程。几次失败并不可怕,终会出现一个不了解行情的新收藏家,一激动就把天价作品买走了,这条“大鱼”就上钩了。
回顾2005年12月,收藏者苏敏罗在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的秋季拍卖会上,以总价253万元的价格拍下一幅吴冠中的油画《池塘》。时隔半年,有其他拍卖行建议苏敏罗出手此画,但是在验画后竟然被告知作品“有问题”,建议她与翰海交涉。后来苏敏罗找到了吴冠中本人鉴定该画,吴冠中随后在画框上写下“这画非我所作,系伪作”。有了这样的权威结论,苏敏罗原以为就能讨回损失。不料她多方奔走索赔,依然是维权无门,甚至在法律诉讼中落败。
2001年,一批自称是傅抱石在重庆金刚坡时期的国画作品登堂入室,在上海博物馆公然展出,舆论为之哗然;2002年初,河南某地举办了石鲁先生遗作展,百余幅作品在谎言的包装之下公开展示,意欲欺骗世人;2005年“3·15”前后,珠海博物馆举办的“国之瑰宝——黎雄才、关山月作品展”,展出的38幅作品经过关山月之女关怡、黎雄才之子黎捷现场认定,全部为假冒之作。
书画作为一门艺术,虽然是商品,最终应取决于它的艺术价值,但是书画作品的价格到底由谁决定?在书画市场早已形成一条私下操作的潜规则:以官职大小来确定润格。
书画家不能像某些影视明星一样只要曝光率不要形象,所以画家的包装主要是通过作品参展、结集、报道、拍价。而在拍价环节中,很多画家为了抬高自己作品的价格,不惜花重金上演自卖自买的戏码。
“人‘下台’了,行情肯定会跌。”一位业内人士举了一个例子:某地有人曾花上千万元收藏了一位书协主席的字,结果这位主席下台后,字贬值到100万元。其字画瞬间贬值10倍,原因和书画本身毫无关联,仅仅和作者的身份头衔的变化有关。受官场文化影响,很多人投机钻营,只为一个主席、副主席的头衔而争抢,其实争抢的是头衔背后的利益。业内人士透露,有的官员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把资质平平的文化工作者捧成“大师”,“大师”有身价了,创作的作品成“珍品”了,“大师”得利,一些官员拿这些“大师”作品送礼也得利,双方就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双赢。这种官本位“艺术”已成为当今中国艺术市场最大的问题和收藏灾难。
“事实上,这些展览的目的是将伪作‘洗白’。”业内人士一语中的。很多藏家买到假货后不甘心承受经济损失,于是千方百计寻找一些渠道为自己的藏品“洗白”,以求日后能转手出去。也常常会有藏家找到博物院,希望能在博物院办展览。如果要求被满足,日后就会成为他们宣传的说辞,无形中给作品贴上“真迹”的标签。
很多艺术家的作品并非一开始就过百万、千万元。一位工笔画家以自己的亲身经历透露自己画作从无人问津到三年之内拍出每平方尺十几万元高价的缘由。2001年,他的作品只能卖几十元一张。2003年春拍,他找朋友当托,将自己送拍到拍卖行的画作以每平方尺二三百元的价格拍回。以每平方尺来看,到2003年秋拍时,他已经将画作炒到了1000元。而这一年内,他就付给拍卖公司佣金13万元。一件作品在拍卖市场上连续翻炒几次,这个价格很可能就会变成线年,其画作在当年春拍市场上已炒到5000元。随后,有两家实力雄厚的画廊正式代理了他的作品。自此,该画家彻底摆脱了窘境,成为让人羡慕的对象。其画作也在拍卖市场上水涨船高,到2005年底,已达到每平方尺12万元。画家、画廊坐庄,哄抬价格,甚至创造假纪录、假天价,这就像当年的股市,疯狂的时候谁都是赢家,而当市场“泡沫”破灭的时候,受损失的则是那些真正的藏家和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些法规往往被拍卖行以不起眼的位置隐藏在图录里,而且在拍卖现场,很多人忽略此交易规则,此时一些拍卖行还会为拍卖品出具一些拍品保真的证明,例如鉴定证书或者伪造拍品来源等,尤其在一些知名拍卖行,多年的资质以及其宣传手段让很多收藏者认为是可信的。但是,拍卖行出具的种种证明根本不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常年做收藏的李先生说,法律的漏洞反而为拍卖公司扫清了禁忌。最初这条法规维护拍卖公司的运行,现在却成为他们知假拍假、虚假拍卖的“挡箭牌”,每当他们遭遇打假或维权时候,就会搬出这把“尚方宝剑”。
还有人想方设法出书、上电视,甚至“假拍”,目的都大同小异。2009年,吴冠中的一幅《松树》在香港拍卖。其实拍卖前,吴冠中已经亲自告知拍卖行此系伪作,谁料拍卖还是照常举行,并以158万港元成交。业内人士揭露,买家其实就是拍卖行自己,目的是留下成交纪录,等风头过后再以线.“官大字贵” 官位决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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