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滨海大道上捡了一只鸵鸟失主很开心~但鸵鸟能当宠物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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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8 09: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女士找到了自己的宠物,但是我们的疑问没有打消,在城市里可不可以饲养鸵鸟这样的大型动物呢?
  根据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的《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禁止在镇建成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的街巷、广场等公共场所敞放、散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信鸽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禁止在住宅楼外立面、楼梯、楼顶、走廊等搭建鸽舍、犬舍等禽畜笼舍。

  带着这个问题,897记者致电青岛市林业局公开电线询问青岛市区养殖鸵鸟的相关政策性法规。

  广播刚刚播出这条特殊的“失物招领”十分钟左右,鸵鸟的主人就打电话来了,这鸵鸟是我养的宠物!王女士说,自家的这只鸵鸟刚刚才四个月,经常喜欢自己跑出门“遛马路”。

  鸵鸟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鸟,它不会飞,却能够飞速奔跑。通过网友发来的照片看到,这只鸵鸟全身羽毛灰褐色,两只腿又长又细,大约有一米高,身上有几处伤痕。
  对此,青岛市林业局下属部门青岛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迟先生回复:首先,鸵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养殖野生动物必须办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许可证。申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许可证》分以下情况:1、国家十大重点保护动物,需要去国家林业局申请。比如:熊猫、虎、豹等;2、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需要去省级林业厅申请。比如:鸵鸟、梅花鹿等;3、省级重点保护动物,需要去县级及以上机构申请。
  所以说,如果您想在市区养宠物,请提前咨询青岛市林业局相关规定,咨询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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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8 10: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LZ{author}真是人才 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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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 18: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抢二楼要并不只是技巧,同时这在磨练一个人的心态,意志,反应能力,良好素质, 就拿我说吧,见到你这种小喽喽,总是轻蔑的笑了笑,无视之。不过说还是要跟你说明白的 抢二楼不仅仅关系到一个贴的内涵,还有可能关系到各国与各国的和平,你知道吗 抢二楼不能带一丝恶意,更不能带有侮辱性,不能有粗口,再看看3L你这SB在胡言乱语说些什么 你要记住,你是抢二楼的,那么就必须要温柔,素质,有爱 孩子,这一点很重要,别看现在抢二楼并没什么,其实,这是在考验你,这次你没通过(你个脑残!) 抢二楼事关到你将来的路,你的人生,通过这次事件你看着办吧 抢二楼可以知道一个人的素质程度,2L素质往往要比3L高出很高一个台阶 一如既往守护二楼,不让任何图谋不轨的人占夺,抢二楼重要的是心态,可孩子你太浮躁了 在你绷紧神经的那一刻就注定这场战争不可避免,你的悲剧不可避免 以上所说的都是抢二楼必备的,这次你没抢到2L不必在乎,不过名目张胆抢2L结果抢到三楼令楼下的人鄙视是不可免的, 调理好自己的心态才是最重要的,你该醒醒了 想要做到世界顶峰级的抢二楼高手那是不可能的,一山更有一山高,小子,你有可能嘛 虽然如此,不能放弃,虽然做不到顶峰,但至少超越自己,安安分分做个3L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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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4 10: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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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7 09: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 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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