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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体育首席内容官刘建宏在专题分会上进一步建议,中国应通过立法明确体育赛事节目的权利属性,进而纳入著作权保护客体,填补体育赛事节目法律保护的空白,与国际上法律实践保持一致。同时,扩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围,将实时直播纳入规制范围之中,或者将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广播权合并成为播放权。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乐视网副董事长韩方明在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发表主旨演讲指出,在新一代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浪潮下,互联网生态经济是助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文化走出去的重大创新模式。同时,包括体育赛事在内的文化内容在国内也面临版权保护的诸多新挑战,突出表现为:体育赛事节目的法律性质问题、聚合视频软件盗链行为的责任认定问题和判赔金额与成本不成比例的矛盾。
“今天我是来寻求保护的,也是来发起挑战的。“乐视体育首席内容官刘建宏说,版权保护对体育产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希望法律建设走在体育产业建设之前,让法律成为从业者的翅膀,而不是绳索。”
为此,乐视体育已先行一步建立起国内最为强大的版权保护团队,形成了版权预警、侵权监测、侵权通知、公证取证、行政投诉、维权诉讼组成的完整版权保护生态系统,并设立100万元中超反盗版基金,用于奖励对新媒体侵权行为的举报
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认为,随着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传播体育赛事是一种必然趋势,通过修改著作权法设置兜底条款保护网络直播行为势在必行。
刘建宏和与会嘉宾共同呼吁,推动相关法律的修订完善,消除中国体育产业普遍面临的产权焦虑与侵权困扰,为体育事业深化改革和繁荣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他同时透露,拥有最多赛事版权的乐视体育已建立国内最为强大的版权保护团队,将对盗播中超等侵权盗版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和依法维权。
本次专题分会是2016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的三大分会之一,也是国家版权局首次就体育赛事版权举办公开研讨活动,旨在促使政府部门、司法实务、法律学术、媒体传播、体育版权运营等机构在加强体育版权保护方面达成更多共识,凸显体育IP已成为继文学、音乐和影视作品之后当下版权保护的热点和焦点,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知名知识产权法专家、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建议从著作权法角度加强体育版权保护,第一,以技术中立的方式规定转播权,第二要适当保护网络广播。他同时建议在《体育法》中完善赛事组织者和体育组织与转播相关的独立的民事权力。
对标美国和欧盟,体育赛事节目均被作为作品得到保护,版权和转播收入由此贡献了体育赛事收入三分之一甚至半数以上。美国对著作权保护遵循最低限度的独创性要求,在1976年对其《版权法》进行修订时,明确了“体育赛事节目构成具有独创性的作品”。2015年欧洲法院裁定,将体育在线直播纳入欧盟成员国版权保护的范围。
但现实中存在大量的体育赛事类节目侵权和盗版行为,许多网站未经权利人授权播放体育赛事节目,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阻碍了中超等职业赛事和体育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林子英分析介绍,现有法律框架下体育赛事转播画面的版权属于“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已被北京市高院列入《关于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中。
乐视体育还在积极同步推动行业版权合作与保护。2015年,乐视、腾讯和新浪共同发起成立“互联网体育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立行业自律和纠纷解决机制。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由国家版权局主办、乐视体育协办的“体育赛事节目与版权保护”专题分会在京举行。专题分会围绕依法保护体育赛事版权展开深入研讨,提出新媒体时代需要依照现有法律尽快厘清体育版权的法律性质和权利边界,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加强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法学会体育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何菁认为,目前对体育赛事直播节目法律地位认识不一致,导致盗播行为无法得到有效惩戒,进而限制了体育赛事的产业增收潜力无法发挥。在立法尚未及时跟进的情况下,版权保护和司法部门应当构筑体育赛事权利保护的司法防线。
针对实际侵权行为,乐视体育携手体奥动力等合作伙伴积极依法维权,成为中国体育版权保护的行业先锋。今年3月中超第一轮结束后,因认定云图、VST、全民TV三家公司通过新媒体平台盗播中超赛事,乐视体育提起诉讼要求三家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1500万元。这是中超联赛2016年推行全新转播方式后的首起版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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