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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沂水一开发商开发建设了一栋楼房并出售 , 然而不断有购房者发现 ,自己买了房子,别人却在装修;有人买了房子入住后 ,却有他人拿着购房合同来说也买了同一套房子。 开发商程某 6月 11 日下午...
有人抢房入住有人拆房揽地
记者同时看到,小区后面原来工人居住的一排房屋已经全部被拆掉,一地的碎石瓦砾,在剩下的残垣断壁上还贴有法院的封条。 在还没有来得及建设的楼盘的钢筋上,同样贴着法院的封条。 记者注意到,封条的日期为 5月26 日。
据附近的居民介绍,一些交了钱但是没有抢到房子的人到法院起诉开发商程某,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就把剩余的一些财产查封了。
站在楼下的几位居民说,目前房子还没有通水通电,他们自己扯了电线,小区里有一口井,他们从井里提水吃。虽然不方便,但是,自己已经花了钱,只好来住着,免得房子被别人抢了去,不然自己就会没了房子也没了钱。
记者找到了在该小区买房子的吴女士。 吴女士说,她所买的那套房子被开发商卖给了四户人家,十几万块钱有去无回。 实在无奈的她,找人将开发商在小区后面的那一排房子全部拆掉,想把地卖出去,把房钱换回来,但并没有卖出去。
办公楼建成住宅楼房子无手续
据附近居民介绍,此处原是一制针厂,后来该厂负责人程某在此开发该小区,销售房子。2007 年8—9月,在这栋楼下,曾经有专门的售楼机构在此售楼,后来撤掉了。在当时卖房的页上,记者看到该小区被命名为恒泰公寓。
记者来到沂水县房管局。沂水县房管局负责权属登记的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该房产没有开发的手续,开发商在房产局并没有相关登记,所以不能办房产证。
记者到沂水县建设局查询得知,该小区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申请的建筑类型为综合办公楼,用于开发住宅销售。建设局接到购房者反映后,已经到现场及购房者家中进行了调查,认定程某所建成的那栋楼属于非法建筑。而非法建筑的处理,自 2005年沂水县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就属于他们负责。
记者来到沂水县行政执法局。执法局副大队长、综合科科长蔡某表示,程某所开发楼盘的所在地原来是一个制针厂,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程某原来申请建设的是综合办公楼。然而,2006年底,执法局发现程某开发建设的并不是综合办公楼,而是住宅楼。2007 年1月,他们对程某进行了罚款,并责令程某到建设局补办相关手续,但程某并没有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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