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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拟订对外文化、体育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体育交流政策;组织落实文化体育外事任务。
(九)负责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工作;处理有关版权纠纷,负责受理出版物的鉴定。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288.54万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23.68万元,增加3564.86万元。其中体彩公益金增加2004.02万元,全民体育发展资金9.50万元,体育竞赛奖励资金441.57万元,省运会参赛经费270.49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增加146万元,第六届艺术节市级选拔赛经费77万元,戏曲进校园50万元,农村电影放映配套资金122.46万元,青年文艺人才培养四青工程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全省青少年高尔夫球赛50万元,书画进校园20万元,元旦春节系列文化活动经费15万元以及其他经费的增加等等。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车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六)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专项经费;拟订申报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体彩公益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5414.36万元,与2017财政拨款年收入决算数7585.25万元相比,减少了2170.89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288.54万元,与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数4897.99万元相比,增加了390.55万元。
(十七)拟订全市文化、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体育科技信息建设;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研活动及成果推广,配合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八)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十一)负责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推进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体育标准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加强文化体育产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市本级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1.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总计528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4.37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2.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74.17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7.33%。
(二)负责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指导、监督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业学会和协会工作。
(八)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的建立,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组织制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协调落实防范措施;协调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
(十)负责全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加强对预算绩效的管理,建立内部预算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预算编制部门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促进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及时和财政主管科室沟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
(三)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体育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代表性、规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协调区域性体育事业发展,负责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工作。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2.0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63.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88万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69.24%;公用经费400.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4.6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24万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30.76%。
2018年全年收入543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10.34万元,占全年收入的62.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4.02万元,占全年收入的36.91%;其他收入16.50万元,占全年收入的0.3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0.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5.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40元。
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4.02万元,支出1974.17万元。
2018年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4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8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公务接待费支出29.01万元,接待81批次970人次。
我局下设12个科室及1个直属机关党委,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规划财务科、行政许可办公室、艺术科、公共文化科、群众体育科、青少年体育科、广播电影电视科、新闻出版与版权科、文化体育市场科及直属机关党委。
(五)拟订全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84万元,比2017 年减少110.90万元,降低21.67%。主要原因是17年办公楼等维修费用比重大等原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4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协调指导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管理全市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社会公共场所电视显示屏;管理监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全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负责管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
(十二)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事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进行检查指导;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广科学的体育健身方法,监督实施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全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负责全市全民健身活动情况调查和监督检查;制定公民体质监测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全民健身工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指导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的体育训练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体育训练与活动的阵地建设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日常管理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市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制定全市性综合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全市性体育竞赛工作;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申报、承办或组织参加省以上体育竞赛;监督管理全市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全市体育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全市体育工作奖励政策。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288.54万元,与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数4897.99万元相比,增加了390.55万元.
2018年度支出决算数530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4.37万元,占全年支出的62.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4.17万元,占全年支出的37.21%;其他收入支出16.5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31%。
(四)负责管理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文化、体育市场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检查。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8.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01万元,年初预算为56万元,压缩招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8万元,年初预算为38万元,压缩开支;因公出国(境)费用1.74万元,年初预算为1.74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8.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01万元,比上年增加6.89万元,增长了31.15%,主要原因是18年由于体彩中心的招待开支列入到局机关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7.50万元,降幅为50.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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