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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医生告诉记者:“医院不同于企业,涉案的科室主任没有财权,基本没有贪污、挪用等的可能,医生只能是涉及到医药贿赂上被查处。有分析认为,目前医院科室主任、主任医师等被卷入回扣门的几率较之普通医生高出不少。
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大厅内的牌显示:严禁医药代表进入诊疗区
原标题:临沂甲等医院陷回扣门 8名医生被检察院审查
在位于临沂市沂水县的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占地70000平方米的华康楼进口处,“严禁医药代表进入诊疗区”的牌异常醒目,这个新近设立的牌子背后,是刚冲上甲等医院的该院医生春节过后被曝出的回扣门事件。
记者采访获悉,此窝案前后有8名医生以及工作人员先后被沂水县检察院审查,2人新近被。从涉案人员看,这8人中既有昂贵耗材使用话语权的主治医师,也有开具处方权的科室主任,而招标办的涉案工作人员,则与这家公立医院近些年的大规模扩建有直接关系。
“不知道下个是谁”
临沂市卫生局官网显示,建于1945年、位于沂水的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为其局属单位。该院两年前门诊量即达到57万人次、住院手术病人1.8万人次。不仅是沂水本地患者,邻近县区也多有病人来此就医。在双方医患纠纷上诉至当地法院的案例中,不少为莒县、沂南的患者。
记者在当地走访发现,该院部分医生被检察机关审查的消息在当地蔓延已有时日,但在医院内部,记者问及此事时,不少医生和工勤人员均称“不知道”。有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他听说过,院里他们私下谈论、信息。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今年春节过后,该院首批即有三四名医生突然被检察机关带走。几个月后,又有多人被检察机关带走。“共有8名人员,现在虽然回来了一两名医生,但被时间也很长。有段时间内,医生们中间普遍都在猜,下个会是谁。”该院宣传科负责人刘光鑫向记者8人涉案,称目前两名医生已回归医院工作。
据介绍,除了门诊科室的医生,涉案的有两名院方行政工作人员,在行政楼11楼的招标办办公。知情人士称,如同很多公立医院一样,沂水中心医院近些年也在大规模扩建,如20层规模的华康楼仅工程耗资达到2亿元,正在建设的另外一栋颐康楼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耗资1.6亿元。“工程建设、内部装修、器材购买,都是招标办来负责,我们内部觉得,这两人也与工程回扣有关系。”
涉案医生都是够分量的
医生被查的消息在沂水虽然只在民间口耳相传,但多个部门并未披露过详情。沂水县检察院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查办该案的职能部门为反贪局,据其官网介绍,反贪污贿赂部门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记者了解到,该院的反腐部门2011年曾立案查处过沂水大队四名中队长的渎职案件。沂水县检察院在当地卫生系统设有民生检察联络室,2013年底曾在该院查出过套取新农合资金的案件。
有医生告诉记者:“医院不同于企业,涉案的科室主任没有财权,基本没有贪污、挪用等的可能,医生只能是涉及到医药贿赂上被查处。”
记者辗转获悉,在涉案的6名医生中,有科室主任,也有主任医师,普遍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所在科室有一定的“分量”,有涉案医生已在院工作20余年,所获至市级的励亦有众多。有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现在患者做手术等,都是科室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带团队进行,像医药耗材的使用,有的动辄就是数万元,只能由主刀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敲定。他们掌握着用什么药、用多少药,普通的主治医师手中并无多少处方权。因此,医药代表主要攻的就是这些有分量的医生。”
类似的事发生在2011年,市淄川区检察院针对当地医药卫生领域非法收受药品供应商、医疗器械销售商贿赂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查办,涉案医生达到11名。其中淄矿集团中心医院骨科原主任,妇产科原主任、副主任医师均被提起公诉。
有分析认为,目前医院科室主任、主任医师等被卷入回扣门的几率较之普通医生高出不少。
院方严禁医生接触医药代表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目前院方和卫生部门应对商业贿赂案的惯常思维是,尽可能走内部调查程序,医生就是医院,以期减小社会影响,或平息社会危机。“他们也担忧医院和医生形象的负面化,不仅怕面对患者,更怕面对社会。”
记者发现,2013年7月有医药代表列举了一家医院2013年4月、5月的销售回扣图表。图表显示,这家医院共有20余名医生卷入其中,基本都是工作了数十年的主任、副主任医师,甚至还有科室主任,最多者每月拿到的回扣近千元。虽然院方承认回扣的事实,但最后只有8名医生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少数医生被追究刑责。
沂水中心医院有医生告诉记者,事发后,院方领导约谈各科室主任,各科室主任约谈各科室医生,要求严禁接触医药代表。在院方的公开栏中,记者也看到有上百种药品、医药耗材被明码标价。该院宣传科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如今,院方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管控措施。”
有分析人士指出,院方内部手段所起作用甚微。药品、医疗器械的商业贿赂,反映的是医疗保障体制上的种种弊端,特别是卫生部门对药品管理一直疏于理顺。“不把药品管理体系疏理好,回扣问题就会继续存在。像涉案被查实的违法人员,应当作为负面标本公开解剖,以期找到环节漏洞,从根本上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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