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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职责统一到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严禁随意拆分,11月5日,临沂沂水县出台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方案,明确将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县国土资源局。据介绍,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稳步推进,目前,沂水县、莒南县已出台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方案,年底前,全市将开始颁发统一不动产权证书。
2014年6月,委、省在《关于市县职能转变和机构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按同一个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解决职能交叉和分散的问题,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海域海岛登记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11月的第一周,市、日照市、沂水县出台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方案,这是继青岛市后,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又一实质性动作。
10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自2013年开始,我市着手开展不动产登记的前期准备工作。2014年,市建立了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重大事项。2015年,市编办组织开展了不动产登记专题调研,全面掌握不动产相关部门的机构设置、单位性质、工作人员数量、发证情况等。
“土地、房屋、林地等各种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分属不同部门,新政实施后,不动产登记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进行,会减少办证环节,方便市民登记。我市国土资源局、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多次对接,提前谋划业务整合、统一信息平台和窗口建设、资料移交等工作。”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沂水县、莒南县已率先出台《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工作方案》,其余各县区已制定方案,全面启动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11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年底前开始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唐丽丽 通讯员赵龙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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