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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环节在人。动物本性天然,不能盼望它们理解并恪守人类社会的法则,豢养者应对其行为担任。对此,政府相关法令早有明文划定。如2020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中,专设了第九章讲述《豢养动物损害义务》,此中划定,“豢养的动物形成他人损害的,动物豢养人或者管理人该当承担侵权义务”“禁止豢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形成他人损害的,动物豢养人或者管理人该当承担侵权义务”等。此外,还有多个城市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对养犬行为做出细致的规范,束缚养犬人的行为,指导他们涵养法则意识,加强文明自律。
当代社会,喜欢豢养猫狗等宠物的人越来越多,文明养宠也成为大大都养宠人士的共识。特别是豢养一些有攻击性的犬类,更应做好安全办法,如按期给宠物做好检疫,出门遛狗时记得带上牵引绳,尽量少去人多的公共场合等,避免宠物妨碍他人糊口。但也有一些养犬人怀有侥幸心理或者盲目有信心,认为“我的狗狗不咬人”,带狗出门不做安全办法,导致恶狗伤人的事件屡屡发生,以至发生过多起如成都大型犬撕咬女童一样的恶性事件,令人担心。
管好一只狗,毫不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私事,它表现了城市管理的精细程度。唯有从细节入手,精准发力,加强法律力度,倡导文明自律,提高养犬人的文明素养,才能让文明养犬成为一种习惯,让狗狗取家庭、社区和谐相处。
沉沉规范之下,仍有诸多不文明养犬现象,说明还有不少养犬人法则意识不足,还有不少地方管理缺位。对此,我们不能纯真寄盼望于养犬人文明素养的提高,还要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和严厉的逃责惩罚,提高不文明养犬行为的违法违规成本。例如,严格管理宠物品种,对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等,一经发觉,立马处置;对犬只伤人变乱要依法庄重处置,逃查养犬人法令义务;对不按划定登记犬只、带狗到公共场合、乱排大小便等“小”问题,也要诲人不倦,仔细处置,从细处动手规范养犬人行为,督促他们养成文明习惯。
宠物是人类的伴侣,但我们不能忽视它们可能带来的风险。社区、物业要加大管理力度,成立健全宠物登记轨制,通过登记了解每只宠物的健康情况、行为特点等消息,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能够及时找到义务主体。同时,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居民的宠物学问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宠物的准确养护方式,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曝光小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避免恶狗伤人的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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