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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网(张桂敏、高杨) 据沂水县物价局消息,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价格秩序,消费者价格权益,该局以推进全县明码标价“全覆盖”为着力点,积极推动全县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根据《价格法》和国家发展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凡从事收购、销售商品或收取费用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明码标价。
实行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该及时更换。二是标价签或价目表必须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统一监制,由于行业特点需要制作特色价签的,应经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核准监制。三是削价处理商品必须以公开方式标示,以区别于正常商品价格。
三个严禁。一是严禁高于标价出售商品和收取费用,二是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模糊馈赠,三是严禁使用市场最低价、跳楼价等标价和语言。
明码标价是对经营者价格行为最基本的要求,沂水县物价局立足“全覆盖”,探索实行区化管理即把县城区划为几个小区,按照“区定股室、股室定人、人定职责”的原则,分解到具体股室,对各个小区指定专人、确定任务、明确责任。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一个时期,他们将把普及明码标价、规范标价行为作为价格执法检查的重点,对拒不执行、屡查屡犯的,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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