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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p> 邵某与石某于2004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现已10岁.孩子出生慢慢长大时,就有人说孩子长得不像父亲邵某,倒很像石某以前的恋人,当时邵某半信半疑.但随着孩子越来越大,邵某的疑心也越来越重,因为孩子长得既不像他也不像妻子石某.为此,夫妻矛盾日渐加深,双方协议离婚,孩子随石某生活.可是邵某以孩子他亲生为由承担抚养费.石某提出上法院做亲子鉴定,但邵某不同意.请问一方当事人做亲子鉴定应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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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高在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夫妻一方向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又做亲子鉴定的,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又做亲子鉴定的,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据此,虽然邵某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石某也可向当法院起诉,请求确认邵某与孩子存在亲子关系.起诉后,石某可提供自己怀孕时间的诊断书、出生医学证明、证人证言等必要的来证明邵某与孩子存在亲子关系.如果邵某既没有相反的,同时又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法院会综合案情实际,按照上述,从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推定石某的主张成立,以未成年人的权益.也就是说,邵某若不配院亲子鉴定,会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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