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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不含卫生类护理学专业岗位),根据《2014年度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的要求,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为综合类、卫生类(不含护理学专业岗位)、普通教师类岗位,卫生类护理学专业岗位资格审查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的时间内到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缴纳面试考务费。
未按时间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或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和的比例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共一天半,时间:6月18日(9:00-12:00,14:00-17:00),19日(9:00-12:00)。
参加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因材料不齐,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到:6月19日17:00。
递补时间:6月20日-23日(9:00-12:00,14:00-17:00)。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费时间:6月18日-19日(9:00-12:00,14:00-17:00)。
递补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缴费时间:6月20日-23日(9:00-12:00,14:00-17:00)。
(二)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沂水县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大厅(沂水县沂蒙山东15号)。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与报名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5、《2014年度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1)
应聘人员未下载打印或丢失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于6月14日-23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须提供审核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历证书或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
2、非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证(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及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
3、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三)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非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或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届毕业生、应聘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在临沂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用提供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2、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填写《应聘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岗位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并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考核材料应说明服务起止年限,考核结果要明确到年度。
3、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4、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同时提交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7、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可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学校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校出具的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会计从业证书、医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技师资格证书等。
9、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不能体现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研究方向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校加盖公章的研究生毕业论文等);对大学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应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高中起点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
(四)其他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除户口簿、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服务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资格证、《招募通知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存档。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浏览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本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附件1:2014年度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2:应聘服务基层项目定向岗位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沂水县委组织部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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